关于严肃论文撰写纪律,严禁抄袭的通知
在本学期提交学位论文的过程中,我们发现个别学生论文有抄袭现象,对此中心已做出严肃处理:重新选择论文指导教师,取消本学期学位申请资格,推迟至下学期。如有情节更为严重者,将会取消学位申请资格,开除学籍。针对上述情况,特提醒各位同学,请一定在论文写作过程中,注意论文撰写纪律,独立完成工作,对于引用其他文献或资料的内容做好标注。同时请注意答辩时带全答辩辅助资料(包含但不仅限于“能证明论文工作真实性的佐证材料”,如市场调查表、员工调查表、EXCEL/SPSS电子分析数据等原始资料),以便在答辩现场供专家随时调阅。
四川大学MBA教育中心
2008年10月13日